学校档案馆(校史馆)为学校正处级职能部门,实行档案、校史一体化管理,主要负责全校档案工作统筹规划、业务指导、安全保管与开发利用,同时承担校史文化传承、思政育人与对外宣传等工作。馆内现有专职管理人员6名,馆区总面积1000余平方米,含档案库房500余平方米、校史陈列馆300平方米,配套恒温恒湿、智能监控等专业设备,实现档案管理智能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
学校档案机构历经多次优化调整,1984年设立综合档案室,1998年与信息科合并,2001年恢复建制并获评档案工作国家二级标准,2009年升格为档案馆,2016年独立为正处级单位。同年,学校在莲湖校区图书大楼二楼建成校史陈列馆,展馆以时间为轴,分为“文脉肇起”“师范专科”“新建本科”“转型发展”四大板块,多维度展示学校百年办学历程与发展成果,常态化开展校史教育、参观交流活动,是学校立德树人、对外展示形象的重要窗口。
学校严格依规开展档案全流程规范管理,设立完整全宗卷,对全校12大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现有馆藏档案3万余卷,档案体系完备、归档规范,为学校办学治校、史料研究、成果溯源提供了坚实保障。
近年来,档案馆(校史馆)紧扣国家档案事业发展要求与学校中心工作,秉持“让档案活起来、让校史亮起来”的工作理念,深耕资源建设、安全管理与文化育人。工作成效成果丰硕,获3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名职工入选全国档案行业骨干人才,获评学校“三全育人”先进集体,特色工作经验多次在《中国档案报》《四川档案》刊载推广。
面向新时代,档案馆(校史馆)将坚守“为党管档、为校守史、为师生服务”初心使命,持续推进档案智慧化建设与校史文化赋能,盘活馆藏资源、擦亮文化品牌,助力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