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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16年03月10日 文章点击数:2861 【打印】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资源建设,切实做好2015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现将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内容

(一)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按照《四川文理学院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对反映本部门主要职能活动,并具有工作查考、科学研究价值的各种载体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对于持有不在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内但又有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归档单位应主动移交至档案馆。

对保存有我校重大事件或对我校建设有重大意义的文件、图片、视频或其他形式档案或资料的单位和个人,都可积极移交档案材料至档案馆,学校发给捐赠证书。

二、归档要求

(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部门应存档案的完整、齐全进行检查,做到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不缺不漏,应归尽归,并确认签字。

(二)归档材料须为原件。

(三)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规定,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六月底以前归档;教学部门和能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寒假前归档;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为了更有效的完成档案归档任务,校内各部门档案具体归档时间为:

归档时间

归档部门

3月7日—429

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党校)、宣传部委监处、学生工作部(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4月4日—5月27

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后管处2015年)、后勤服务

5月9日—6月17

人事处(离退休处)、计划财务处招生就业处科技处团委、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巴文化研究

6月6日—630

工会评估处、武装保卫部()、图书馆学报编辑部、校友工作办公室

9月1日—12月30

教务处继教院、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基础外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特色植物开发研究重点实验室、各二级学院(基地)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移交的,需出具书面说明,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档案馆

                                                   2016年3月10日

四川文理学院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 邮政编码:6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