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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助力反家庭暴力工作的作用表现

发表于:2021年12月22日 文章点击数:10861 【打印】

2016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该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发展阶段。吉林、辽宁、陕西、天津、北京等地均结合实际出台了地方性的反家庭暴力条例。

何谓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将其定义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一方面,家庭暴力的形式有很多,并非只是常见的丈夫对妻子施暴,还包括丈夫被妻子施暴、孩子被家长施暴、老人被子女施暴等。另一方面,家庭暴力的范围宽泛,既包括殴打、捆绑等身体伤害行为,还包括威胁、谩骂等精神侵害行为。

近年来,恶性家庭暴力事件甚至案件不时见诸报端。例如,山东女子方某被丈夫虐待致死、某网络主播被前夫泼洒汽油致全身严重烧伤去世、某演员家暴女友等。施暴者不乏社会精英,引发舆论热议。这些家庭暴力事件或案件令人触目惊心,说明相应的法律法规虽已颁布,但反家庭暴力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档案在社会活动中的广泛分布,不禁使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档案及档案工作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能够发挥作用吗?通过新闻案例研究,笔者给予肯定性回答。笔者依据家庭暴力发生前后两个阶段总结了档案助力反家庭暴力工作的作用表现。

一、做好档案留存、提升档案查询利用服务水平,可更好地规避家庭暴力

档案可起到预防家庭暴力行为发生的作用,特别是通过完善和利用好婚姻登记档案,能更加有效地规避家庭暴力的潜在风险。

婚姻是人生大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合理开发利用婚姻登记档案,能够有效规避家庭暴力。国内部分地区已开展了实践探索。2020622日,浙江省义乌市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员婚姻登记档案可查询制度。用户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对象身份证信息、申请书、真实性和保密性责任书等材料,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经审核后可查询对方是否有家暴记录。可查询数据包括2017年以来被法院颁(布)过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触犯刑法、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被治安拘留等相关记录。制度还规定,遭遇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案后出警处置,依法将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施暴者信息记入其个人信用档案之中。

以往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档案记录只掌握在法院、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手中,不对社会开放查阅,公民无法得知自己的结婚对象或伴侣是否有过家庭暴力行为。义乌市通过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员婚姻登记档案可查询制度以及将家庭暴力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的制度,向社会开放了家庭暴力档案和个人信用档案的查阅权限,使公民得以了解结婚对象或伴侣是否有过家庭暴力行为,有利于规避婚后遭受家庭暴力的潜在风险,是保障公民婚姻知情权和选择权的重要手段。

可见,婚姻登记档案的查询对预防家庭暴力具有积极作用。但需指出,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记录家庭暴力行为的档案被刻意篡改或删除。如好莱坞著名影星梅尔·吉布森家庭暴力事件中,吉布森在被控诉后与检察官达成认罪协议,在完成3年缓刑、16个小时的社区服务及52周的咨询工作后,其故意伤害罪的信息从其档案中被删除,其殴打前女友奥克莎娜·格里戈里耶娃的行为似乎从未发生过。一旦关于家庭暴力行为的档案记录被删除,就难以保存和提供证据,可能会出现更多的受害者。

二、档案工作有利于家庭暴力发生后的行为震慑与权益维护

一旦发生家庭暴力,档案工作可起到震慑家庭暴力行为继续发生、维护受害者人身安全与个人权益、破解家庭暴力司法困境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4点。

(一)建立家庭暴力档案可防止施暴行为继续发生

家庭暴力行为具有持续性和反复性特点,施暴者一旦有第一次家庭暴力行为,就会有第二次。有专家直言,家庭暴力只有“0无数次之分。因此,反家庭暴力工作不仅要关注受害者的首次求助,更应当关注家庭暴力行为的后续发生情况。如何避免家庭暴力行为的反复发生从而对受害者形成不间断保护?建立家庭暴力档案是被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的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山东庙派出所副所长鲁振伟,探索为辖区内有家庭暴力历史的家庭设立档案,留下施暴者的劣迹案底。截至20202月,他已建立1000余卷(件)涉嫌家庭暴力人员的管理档案,干预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2000余个,挽救濒临破裂的家庭900余个,及时制止意欲以暴制暴的当事人100余人。又如,安徽省来安县公安局根据日常接处警中涉及家庭暴力的警情,视不同情形定期回访并建立档案,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受到回访家庭的赞扬。再如,浙江省临海市公安局大洋派出所建立家庭暴力档案,将当事人身份信息、伤情、回访等情况记录在册,根据家庭暴力程度分为红、橙、黄三级,由专员进行常态化监督。

可见,建立家庭暴力档案是防止家庭暴力行为不断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家庭暴力行为具有隐蔽性强的特点,档案是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固化留存。通过建档,施暴者的行为被详细记录在案,有据可查,无形中对施暴者起到心理震慑作用。档案既可为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警情分类管理、及时介入提供依据,又可为司法机关依法处罚提供支撑,施暴者不会再肆无忌惮,受害者也不必担心投诉无门,有利于消除家庭暴力行为发生的潜在风险,打破家庭暴力行为循环往复发生的怪圈。

(二)开发家庭暴力档案,保障受害者人身安全

公安、法院等部门通过对家庭暴力档案的统计分析,能够显著降低辖区内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频率,切实保障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如江苏省沭阳县警方建立涉家暴警情研判制度,以月为节点,全面分析掌握固定时期内辖区家庭暴力案件的发案趋势,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心,把妇女儿童安全保障工作起点前移。又如,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通过对2016年至2020年该院受理的家庭暴力案档案进行统计分析,进一步掌握了受害者的性别分布、施暴者的年龄、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受教育水平和职业、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关系等数据,为做好家庭暴力案件审判工作提供了依据。再如,在骇人听闻的法国梅里尼亚克烧妻案中,凶徒在案发前曾因实施家庭暴力而坐过牢,被提前释放但未佩戴电子脚镣。案发后,法国司法部下令各级法院重新清点所有有家庭暴力案底者的档案,以找出漏网之鱼,更好地避免此类恶性事件发生。

可见,国内外司法部门均通过开发利用家庭暴力档案,有力地保障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但受限于经费、技术、人才等多重因素,目前对家庭暴力档案的开发利用水平较低且深度不够。未来,公安、法院、妇联、卫健等承担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职能部门,可通过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等技术,对辖区内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频率、分布状况、施暴原因、介入成效等情况作精准分析和可视化呈现,以更好地掌握家庭暴力事件全貌,预判恶性事件的发生节点,从而为受害者提供更加有效的公权力保护。

(三)利用医疗鉴定档案维护受害者权益

绝大部分家庭暴力行为都伴随着肢体伤害,受害者身上会留下伤痕。此时,受害者若能及时进行医学鉴定,形成家庭暴力鉴定档案并妥善保存,将能够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如湖北省首个反家庭暴力鉴定中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当天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成立,一年时间里,有上千人向该中心求助,该中心出具鉴定报告84例,为市民维权发挥了积极作用。再如江苏省常州市朱女士3年前曾因遭受丈夫家庭暴力,在常州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做过伤情鉴定。此后,她再次遭受家庭暴力,这份保存在档案柜里的3年前的鉴定报告仍具法律效力,一旦朱女士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包括这份档案在内的更多资料和证据作出公正判决。

很多受害者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因性格懦弱、缺乏法律常识、好面子、工作忙等原因未能及时进行医学鉴定,导致证据随时间流逝而湮灭,无法获得鉴定中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医疗鉴定档案既能有效减轻受害者的举证负担,又是受害者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起诉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行使探视权、分割婚内财产等诸多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因此,受害者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立即到反家暴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所等专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将身体受害情况通过档案进行证据固化,以便日后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四)补充诉讼档案内容破解家庭暴力司法困境

虽然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已经实施,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也已陆续出台,但当前,受害者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仍可能面临司法困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发现,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提出配偶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情况较多,但法院最终认定比例不足三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也发现当事人主张存在家庭暴力的案件较多,但法院最终认定存在家庭暴力案件比重小,且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执行存在困难。造成当前司法困境的主要原因就是诉讼档案不完整、具有法律效力的档案内容不足,有效证据的缺失导致法院难以认定家庭暴力行为。

因此,破解当前家庭暴力司法困境的重要手段是及时留存与家庭暴力事件相关的各类档案材料,不断补充档案内容,强化原始证据留存。具体而言,首先,公民个人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及时对医院就诊病历、施暴者悔过书及保证书、社交软件聊天记录、家中监控录像等一系列资料进行存档。其次,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家庭暴力档案管理机制,确保档案管理质量,要将报警记录、出警记录、家庭暴力告诫书等符合法院认定标准的各类证据材料列入存档内容,减轻受害者举证负担。再次,公安、法院、妇联、街道等部门应建立反家庭暴力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家庭暴力档案资源共享,以档案材料为支撑形成证据闭环,有效解决受害者举证难、法院认定难的问题,从根源上破解家庭暴力诉讼的困局,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实施数年,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司法实践中仍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强制报告、家暴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庇护等多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面临困境。如何破解这些难题是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向纵深发展过程中应着重思考之处。实践证明,档案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从建立、利用家庭暴力档案到进行医疗鉴定,再到提供诉讼支撑,档案贯穿反家庭暴力工作全流程。

*本文是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吴宝康课程思政名师工作室的研究成果。

(转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118日 总第3752期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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