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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管理常见问题

发表于:2020年01月07日 文章点击数:6816 【打印】

1.持私企、民企等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出具的《借档函》来办理档案(材料)借出?
答:无人事档案管理权单位出具的借档函属无效函件,不能借档。


2.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和事业单位在职员工的人事档案是否可以转往人才中心进行管理?
答:由用人单位管理,不属于人才中心受理范围。


3.能通过快递寄送档案吗?
答:除毕业院校可用EMS标准快递寄送毕业生档案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通过任何快递方式寄送档案。


4.个人能自带档案转递吗?
答: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须将档案交回原单位通过机要交通或出具派专人送达的介绍信。


5.专人送达的档案未密封完好怎么处理?
答: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在封口处加盖转出单位印章。


6.转递的档案材料不齐怎么办?
答:档案到达人才服务机构后,本人应及时办理存档确认手续,若有材料须要补齐的,本人应积极协助联系相关单位补充完善。


7.持私企、民企等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来办理档案调出?
答:无人事档案管理权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属无效函件,不能调档,应向当地人才中心申请出具《调档函》。


8.系统显示接收机构为一人才机构,为什么档案还在另一人才机构?
答:您的档案应在转递中,请改日再登录系统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后再根据系统提示前往办理相关手续。


9.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过期了能否办理?
答:经咨询有关部门,考虑到实际情况,为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截止日期过期后仍可办理相应手续,请不用担心。


10.是到网上指定接收机构报到还是到《报到证》抬头写的机构报到?
答:系统已根据您所填报到证和其他相关信息指派了接收机构,所以请到网上指定的接收机构办理存档确认手续。


11.报到接收系统上面的表格没有填完,影响办理报到吗?
答:请按自己已有证件填写完相关申请信息,完成申请流程,系统会根据您所填信息给予相关提示。


12. 登录系统点击申请(修改),网页显示空白?
答:请检查网络环境,使用谷歌浏览器,选择浏览器兼容模式、重置Internet选项为默认设置或换一台电脑试试。


13.户口在读大学时迁到了就读学校,在系统进行注册时的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怎么填?
答: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应该填写为您读大学以前的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您的原籍)。


14.高校毕业生申请入成都市户口的政策是什么?
答: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7〕50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除“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由成都市人才中心出具《入户联系函》外,其他人员入户请咨 询成都市或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办理。 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专毕业生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需入户成都的,请登录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119.6.84.89:8086/),通过“毕业生报到、入户”提交入户申请。 拟入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请直接联系或前往拟入户地的公安办证中心咨询办理。

15.在服务平台完成“户口迁出”申请后户口即已迁出吗?
答:人才中心仅提供户口页原件用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最终手续由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


16.未办理存档确认手续要求出具证明怎么处理?
答:须先补办存档确认手续,再申请出具证明。


17.系统显示接收机构为一个人才中心,为什么档案还在另一个人才中心?
答:您的档案应在转递中,请改日再登录系统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后再根据系统提示前往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注册成功一个月后档案还未到达指定接收机构,请网上留言给我们,以便及时核查原因。


18.在填写业务时,输入基本信息,其中身份证、姓名等项目是灰色无法填写的情况怎么处理?
答:登录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完善个人信息,即可在服务大厅申请业务办理。

文章来源: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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