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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史陈列馆参观须知

发表于:2016年09月08日 文章点击数:22801 【打印】

 

为保障展品安全,营造文明环境,请来宾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一、衣冠不整、醉酒、携带宠物者谢绝入馆,入馆请进行登记。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管制械具及其他法定危险品者入馆。

三、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须由家长带领参观,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须由亲友陪同参观。

四、举止文明,衣着整齐,勿着拖鞋入馆,禁止在展馆内吸烟。

五、爱护公物,不得随意触摸、移动馆内展品,勿爬靠或挤压玻璃展柜。

六、严禁对学籍查询系统非本人资料进行拍摄。

七、保持馆内安静,禁止追逐打闹、推搡拥挤、大声喧哗。

八、禁止在展厅内食用食品、饮料,保持馆内清洁卫生。

九、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保证参观活动正常进行。

四川文理学院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 邮政编码:6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