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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档案工作安全与保密办法

发表于:2016年08月30日 文章点击数:2840 【打印】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保密工作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经常开展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杜绝失泄密现象,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二、档案入库时,工作人员认真清点案卷数量,做好登记工作。涉密档案必须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三、接待归档人员和查阅者,一般在办公室和查阅室。非本馆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

四、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档案带出本馆,不得随意阅览、复制和摘录档案内容。

五、凡需要查阅涉密档案,必须按照档案馆有关借阅办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查阅。凡违反规定泄露档案信息并造成不良后果者,按档案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处理。

六、每年对库房档案进行两次消毒。整理好的档案要及时入库,尚未整理的文件材料要放入办公室的文件柜中。

七、档案库房钥匙妥善保管,档案馆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尘、防强光的“八防”工作。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品进馆和在档案馆禁烟区域吸烟。

九、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上下班和节假日对档案馆建筑的门、窗、水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依规按程序开展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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