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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档案记录统计规定

发表于:2016年08月30日 文章点击数:3366 【打印】

一、建立健全档案记录统计台账,及时了解档案工作,掌握馆藏情况;

二、建立库房管理台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及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记录;

三、建立查借阅档案资料登记薄、利用效果登记薄并定期进行统计;

四、建立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反映工作发展的速度和状况,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五、按照上级档案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本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六、严肃认真做好记录统计工作,准确填写各种记录、统计表册,开展综合或专项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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