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新中国的记忆”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配合今年6月9日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国家档案局决定举办“新中国的记忆”主题征文活动。按照活动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主题
新中国的记忆
二、活动组织
征文活动由国家档案局主办,中国档案报社承办。国家档案局成立征文评审委员会,负责征文的评选工作。
三、征文内容
征文要围绕“新中国的记忆”这一主题,从档案角度讲述新中国的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讲述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丰功伟绩,讲述档案工作的独特作用,讲述档案工作者的使命担当。也可立足档案工作实际,分析档案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的对策建议。
四、征文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略,原创首发,内容真实,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积极向上;
2.体裁不限,文字简洁,篇幅3000字以内为宜;
3.征文报档案馆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日;
4.征文以电子版形式(.doc格式)发送至档案馆邮箱scwldag@163.com;
5.来稿文尾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职级、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五、征文评选
国家档案局主办的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征文活动获奖名单将于10月公布。《中国档案报》及中国档案资讯网将陆续刊登优秀文章。
四川文理学院档案馆
2019年5月6日